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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56329287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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标题:关于尾笔停车场乱收费的问题
提交时间:2019-07-17 12:01
小车停车一小时收费十元
提问者:祝长城
宜都市发改局
网民朋友祝长城: 您好!您反映的“关于尾笔停车场乱收费”问题收悉。现将相关情况反馈如下: 一、经调查,您所反映的尾笔停车场由个人投资建设,其收费属市场调节自主定价,停车收费不属政府定价范围。 当前,随着价格改革不断深入推进,政府定价范围主要限定在重要公用事业、公益性服务、网络型自然垄断环节。对实行政府定价的项目,严格实行定价项目清单化管理,确保目录之外无定价权。2018年6月1日起,新修订实施的《湖北省定价目录》(鄂价法规〔2018〕46号)依然只将“具有自然垄断经营及公益特征的机动车停车设施服务收费标准”纳入政府定价范围。 二、对于放开的商品和服务价格,相关部门依法管理其价格行为: (一)经营者应严格遵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》、《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》、《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》、《湖北省价格条例》等价格法律法规规章,对住宅小区停车服务费实行市场自主定价,依法依规行使自主定价权力。 (二)对经营者下列价格行为进行监督检查: 1、严格执行免费政策。对临时停放不足30分钟的车辆和执行任务的军车、警车、消防车、救护车、救灾抢险车、邮递车、环卫车、市政设施维护维修车、殡葬车、残疾人随身必备的专用车辆等免费车辆,应免收机动车停放服务费。 2、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。经营者要在停车场入口和出口收费处显著位置设立停车收费公示牌,按明码标价规定公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有关内容,包括:车型分类、计费时段、收费标准、免费时间、免费车辆及举报投诉电话(4812315)等。主动接受社会监督,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,不得利用虚假的或使人误解的标示收取费用。若服务企业未按公示进行收费,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调查处理。 如仍有疑问,可向宜都市发展和改革局(电话:4820869)咨询。 感谢您的留言。 宜都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7月24日
回复时间:2019-07-2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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